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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
专栏:净化专栏
发布日期:2019-09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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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和辅助用房组成,可以建成以全部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辅助用房,自成体系的功能区域;也可以建成以部分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辅助用房,与普通手术部(室)并存的独立功能区域。 一﹑Ⅰ级特别洁净手术室:适用于关节置换手术﹑器官移植手术及脑外科﹑眼科等手术中的无菌手术; 二﹑Ⅱ级标准洁净手术室:适用于胸外科﹑整形外科﹑泌尿外科﹑肝胆胰外科﹑骨外科及取卵移植手术和普通外科中的一类无菌手术; 三﹑Ⅲ级一般洁净手术室:适用于普通外科(除去一类手术)﹑妇产科等手术; 四﹑Ⅳ级准洁净手术室:适用于肛肠外科及污染类等手术。 洁净手术部辅助用房应包括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,适用范围如下: 一﹑Ⅰ级洁净辅助用房:适用于生殖实验室等需要无菌操作的特殊实验室的房间; 二﹑Ⅱ级洁净辅助用房:适用于体外循环灌注准备的房间; 三﹑Ⅲ级洁净辅助用房:适用于刷手﹑手术准备﹑无菌敷料与器械﹑一次性物品和精密仪器的存放房间﹑护士站以及洁净走廊; 四﹑Ⅳ级洁净辅助用房:适用于恢复室﹑清洁走廊等准洁净的场所; 五﹑非洁净辅助用房:适用于医生和护士休息室﹑值班室﹑麻醉办公室﹑冰冻切片室﹑暗室﹑教学用房及家属等候处﹑换鞋﹑更外衣﹑浴厕和净化空调等设备用房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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